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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9)

来源:深圳交警网 作者:car666666. 时间:2010-08-03 Tag: 点击:

1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一年内两次酒后驾驶的,处给予罚款和拘留处罚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重、中型载货汽车逆向行驶;违反禁行、限行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二千元罚款。√
2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不得扣留机动车。×
2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2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但不得扣留机动车。×
2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驾驶机动车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和十五日以下拘留。√
2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人不按照临时通行牌证注明的时间和路线移动车辆的,按照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罚。√
2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3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五万元罚款。√
3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按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应处罚款数额的两倍处罚。×
3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尚未构成犯罪,机动车驾驶人只要在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就需按相应期限暂扣其驾驶证。√
3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对于无法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仅处罚款不予记分。×
3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不能暂扣驾驶证并记分的,对该机动车所有人另处一千元罚款。√
3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于罚款的处罚,但该违法行为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3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两天。×
3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机动车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提供,提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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